澄海区信鸽协会关于加强信鸽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

澄海区信鸽协会

通 知

各位会员:
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《信鸽活动管理办法》、汕头市人民政府2000年8月2日印发的《关于加强汕头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》规定,各位会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信鸽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以汕头机场跑道端为圆心,半径4公里范围内(即南端至龙湖区陈厝合,北端至澄海区韩江东溪,东端至澄海区新溪镇上九合村,西侧至外砂镇南社村)禁止放养、训放信鸽,必须遵守机场净空保护区的相关规定,不得危害国防利益。

二、按照市政规划要求在合法的范围搭建鸽舍、鸽棚,饲养信鸽,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信鸽训养卫生、环境保护和检疫工作。

三、以汕头机场跑道为圆心半径4公里范围内,饲养信鸽,开展训放活动的会员立即停止活动,尽快择址搬离或公棚寄养。对不予搬离鸽舍继续开展活动的会员取消其会员资格,不予报名参加所有赛事活动。

 

澄海区信鸽协会

2024年9月1日